文 | 赵荔
美国有些州有法律规定孩子在一定年龄以下是不能一个人在家的,必须有大人或者大孩子在家里陪同。所以就有了“babysitter”这么一个职业。中文可以翻译成“看孩子的”。这个工作有的有报酬,五块、十块,钱不多,因为工作量不大,一般只需要守住孩子就行了。 有时候不计报酬,比如说祖父母、亲戚朋友帮忙。但是无论有没有报酬,都叫“babysitter”。Sit 就是坐,Sitter就是坐着的人。不言而喻,这项“工作”就是坐在那里看着小孩子,不需要教,也不需要管。
随着时代的发展,“babysitter”这个单词的定义也有所扩展了。它已经不仅仅限于指人了,也开始被用来指物。而且也不再是父母不在家的时候才需要有的“工作”了。自从电视机进入普通老百姓家庭以后,越来越多的家长为了不想让孩子打搅或烦他们,就把孩子放在电视机前,让电视节目做“babysitter”,看孩子。
头脑聪明的商人们立即抓住这个大好的商机,制作出大量的儿童节目,从家长手中接管了娱乐、教育孩子的职责。当今美国社会,电视里“好”的儿童节目越多,放弃本身职责的父母就越多。除了电视以外,游戏机、智能手机、iPad也都成了当今雇用率最高的babysitter。
生活在这样一个新时代,一些“明智”的家长觉得让电器产品充当babysitter不好,对孩子的成长弊大于利,就采取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方法“打发”孩子的时间和孩子本身。
他们给孩子报名参加各种各样的校外活动、补习班,分秒必争地让孩子的脑袋被无数的信息充满,身体的各个部位都被开动。这些家长以为自己比使用电器产品打发孩子的家长高明,这样安排孩子的生活、生命是对孩子负责,是自己称职。其实不然,这两类家长的育儿手段和方法不同,可目的和结果是一样的。
科学研究一再证明,对一个孩子一生影响最大的,使孩子定型、定性的最大因素是与孩子幼时一起生活的家长的言传身教,特别是身教。从时间上来讲,是在孩子出生后的前七年里。
可是,又有多少家长把这个最大的因素放在孩子生活的首位呢?又有多少家长抓住了这前七年呢?大家可以来算一下,每天24小时内,除去睡觉的时间,孩子跟自己父母独自在一起的时间有几个小时?是占最大的比例吗?为什么不是呢?幼儿园全托,小学住校似乎在中国不稀奇,可是在西方发达国家几乎是耸人听闻的残酷行为。是恶毒后妈的代名词。
与中国人在“为了工作”、“没法子”等等借口把孩子送给家里的老人养,或让孩子全托、住校相比,西方发达国家的家庭父母大多都会有一个人在孩子出生以后的前几年放弃自己的工作,甚至牺牲自己的事业,做全职妈妈或全职爸爸。他们认为,只要一个人的工资够养家糊口就行了,不需要有优越的生活,但要对孩子的成长和一生负责。
要让孩子在爱中长大,而不是在钱和物质中长大。孩子幼小的时候穿的是别的孩子穿剩下的旧衣服还是新买的昂贵名牌,与孩子本人以及他们的成长一点关系都没有。孩子需要的只是父母的爱和有父母在身边陪伴。至于吃什么、穿什么、住多大的房子,他们既没概念,也不在乎。只要吃得饱穿得暖,有个家就行。
我最近与一个小朋友聊天,我问他,“你妈妈去路边卖服装,你去帮过她吗?”孩子说,“没有。”我问,“为什么?”孩子说,“我妈要我好好学习,不让我去跟她摆摊。”如果你问我女儿,她会告诉你她四岁的时候,印象最深、最好玩儿的就是跟我一起去跳蚤市场摆地摊卖手表。今天,我女儿四海为家,我们夫妇一点儿都不必担心她为人处事、独立自主的能力,这是和她幼时的这些人生经历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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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馨香):所谓“Babysi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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